哈尔滨至肇兴公路汤原界至鹤岗段改扩建工程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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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至肇兴公路汤原界至鹤岗段改扩建工程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哈肇公路(S101线)自西向东横贯哈尔滨、佳木斯、鹤岗地区,起点段分别与国道黑大公路(G202线)、哈伊公路(G222线)相连,还可通过哈尔滨环城过境公路江北段或黑大公路与哈大公路(G301线)相连;在通河与省道鸡西至讷河公路相交;在佳木斯市与鹤大公路(G201线)相交;终点与省道绥滨至嘉荫(S312线)相衔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哈尔滨至肇兴公路汤原界至鹤岗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为哈肇公路汤原至鹤岗段。

总投资:1.2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哈肇公路汤原至鹤岗段,本项目全长26.836km

二、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场地的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的影响;原材料及弃土运输产生的噪声、扬尘;施工人员的进驻对公共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汽车噪声、尾气的污染问题,以及跨公路投入使用的安全问题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建设期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等敏感点区域施工时,应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和湿法结合的方式,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公路施工设置堆料场应远离居民区、其他人口密集区下风向300m以外,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

2)废水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建设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应设置化粪池或干厕收集处理。

施工机械修理场所应设置简易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冲洗及维修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施工期将产生少量含SS的废水,严禁直接排放,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严禁选用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

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靠近保护目标及人口密集区附近的路段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用有效地降噪措施。如果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作业点,施工单位应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争取民众支持。

预计本工程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人群、人大、政协代表、政府公务员、其中直接受影响人群比例不小于70%。主要事项为回答对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意,对项目建设还有哪些要求、看法。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高维连

电话: 13339588811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袁笛

电话:1394564051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315-2011328,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7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多谢合作!                   

                   建设单位: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环评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一一年三月

 

来源: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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