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至肇兴公路汤原界至鹤岗段改扩建工程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哈肇公路(S101线)自西向东横贯哈尔滨、佳木斯、鹤岗地区,起点段分别与国道黑大公路(G202线)、哈伊公路(G222线)相连,还可通过哈尔滨环城过境公路江北段或黑大公路与哈大公路(G301线)相连;在通河与省道鸡西至讷河公路相交;在佳木斯市与鹤大公路(G201线)相交;终点与省道绥滨至嘉荫(S312线)相衔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哈尔滨至肇兴公路汤原界至鹤岗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为哈肇公路汤原至鹤岗段。
总投资:1.2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哈肇公路汤原至鹤岗段,本项目全长26.836km。
二、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场地的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的影响;原材料及弃土运输产生的噪声、扬尘;施工人员的进驻对公共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汽车噪声、尾气的污染问题,以及跨公路投入使用的安全问题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建设期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等敏感点区域施工时,应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和湿法结合的方式,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公路施工设置堆料场应远离居民区、其他人口密集区下风向300m以外,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
(2)废水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建设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应设置化粪池或干厕收集处理。
施工机械修理场所应设置简易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冲洗及维修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施工期将产生少量含SS的废水,严禁直接排放,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严禁选用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
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靠近保护目标及人口密集区附近的路段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用有效地降噪措施。如果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作业点,施工单位应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争取民众支持。
预计本工程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人群、人大、政协代表、政府公务员、其中直接受影响人群比例不小于70%。主要事项为回答对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意,对项目建设还有哪些要求、看法。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高维连
电话: 13339588811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袁笛
电话:1394564051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多谢合作!
建设单位: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环评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一一年三月
发布时间:201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