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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统计科、财务审计科、交通战备科、人事教育科、组织科、宣传科。鹤岗市交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全部在事业单位,共设公路管理处、道路运输管理处、客运枢纽站、环宇集团4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和鹤岗市公路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地方养路费征稽所2个科级事业单位。办公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58号。邮政编码:154101
交通局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电话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联系电话:3355000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研究全市公路、交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贯彻执行交通法规、规章;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交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检查全市交通行业客运、货运、修理业主和经营者违规经营行为;监督涉及管理单位和稽查人员的执行政策、法规、规章工作,指导全市运输市场管理和整治工作。 联系电话:3352929 (三)计划统计科 组织制定全市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国家投资、省投资、省与地方投资及利用外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计划编制呈报工作;负责交通基本建设的管理、质量监督和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组织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研讨,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资信登记管理和市内公路建设市场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全市重点工程预可研报告、工可研报告,负责初步设计的安排、验收的报批工作,确定工程的技术标准和方案;负责工程技术咨询、交流、引进及重大工程技术的研讨和处理。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路政、运政、地方养路费票证的发放工作;指导和监督票证人员和相关票证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 联系电话:3349368 (四)财务审计科 贯彻实施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指导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和交通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公路交通基础建设的引资、融资、专项资金管理等财务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市交通专项资金审计和局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局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3353928 (五)交通战备科 提出全市交通战备公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战备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公路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 联系电话:3352929 (六)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局直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负责直属单位人才交流和智力引进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中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发展政策、规划,负责组织交通公路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贯彻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职工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3352688 (七)组织科 制订全局组织工作规划和组织工作日常管理;负责全局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管理和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对科级以上干部的考核;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局直单位离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3342078 (八)宣传科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局干部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统战普法工作;负责政工系列职称申报工作和全市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335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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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06-12-08